关于 2003年度市、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湘建建〔 2004〕80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突出抓好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责任落实,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受省建设厅委托省质安监督总站于 2004年2月9日至16日,派出三个考核小组对全省14个市、州质安监督机构落实湘质安监字[2003]22号文件的情况,进行了责任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综合汇报、抽查项目现场,抽阅文件资料,听取被考核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领导意见以及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审议,一致认为,绝大多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待考核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株洲、长沙、益阳、岳阳、郴州、常德、邵阳、自治州、永州等地的主管领导把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促进监督机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强有力措施来抓,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机构的监管水平和规范化的良性运作机制。总的来看,我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能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与此相关的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了监督工作程序,工程监督执法和处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稳步上升。同时,通过责任目标考核也发现,我省有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仅人员、经费不独立,而且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受监工程无监督方案,缺乏反映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监督程序的必备资料;竣工备案不规范;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执行不严,依法监督的能力有待提高等。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制度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有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是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独立法人单位,而是属局里的一个科室,人员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 ;有的建工局将质安监督费挪作它用,没有专款专用;有的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站长身兼数职,办公室设有几处,监管工作很难到位;有的安监站领导成员不团结各行其是,缺乏统筹管理,对受监项目管理乏力,相应的制度措施也不健全。
(二)、监管不到位,受监工程的监督工作方案缺乏针对性,监督档案不规范。从抽查项目现场及档案资料来看,缺监督工作方案的有邵阳市安监站、长沙市安监站、娄底市质监站、张家界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另外,益阳市质监站、湘潭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方案存在针对性不强,记录内容不全,且整改无回复记录,报送监督报告欠及时等问题,衡阳市、邵阳市安监站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缺位。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文明工地和申报优良(优质)工程的核定欠准确。在娄底市安监站、永州市安监站、张家界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被抽查的申报优良(含文明工地)工程中,发现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钢筋绑扎不规范,安全防护不到位,砼同条件养护试块缺失,女儿墙、栏杆高度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等问题。怀化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申报的“安全文明工地”,大多达不到标准要求。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方面大多不及时、不够完备,督办措施不力。
(五)、在执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作为确认记录责任主体,虽然大多能真实、详细地记录和报告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但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汇总时删除不上报的情况比较突出,因而造成全省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影响了这项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考核结果
2003年度市、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经省质安监督总站考核小组根据各项量化指标认真进行“百分”制考核,现公布如下:
(一)、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1.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长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3.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4.常德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5.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目标管理合格单位:
1. 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 郴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 湘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 益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 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 娄底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8.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9.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程质量监督站
10.湘西自治州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三)、目标管理基本合格单位:
1. 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2. 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 娄底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4. 永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5. 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1. 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 邵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注:益阳市、株洲市、郴州市的安全监督机构因机构合并,未纳入 2003年度责任目标管理考核。
三、意见和要求
(一)、继续推进和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抓好质量安全监督责任目标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机构,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控手段,充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力量,提升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各市、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年度的考核结果,要认真总结和反思,特别是考核不合格单位和基本合格单位,要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早进行整改。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要加强领导管理和具体指导,必要时可对有关人员和工作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机构监管工作的到位。
(三)、我省 2004年继续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任目标管理的任务已经下达,各市、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在认真贯彻执行的同时,加强对县(市)站责任目标管理的力度,切实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最基层。
各地在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任目标管理考核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质安监督总站联系。
湖南省建设厅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